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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规定 公司增资扩股注意事项

2021年12月14日  威海企业法律顾问律师   http://www.whljzdlaw.cn/

 刘建忠律师,威海企业法律顾问律师,现执业于山东康桥(威海)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最新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规定

  生活中所有的创业者需要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注册资本,在公司发展过程中注册资本也代表着一个公司的形象和实力,有时为了能够扩大公司规模还可以增加注册资本,进一步吸引外部资金。那么最新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规定有哪些下文为您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以供参考。




  一、最新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规定


  第一百七十九条、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二、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方式


  1、增加票面价值


  增加票面价值,是指公司在不改变原有股份总数的情况下增加每股金额。通过这种方式可以达到增加资本的目的。譬如,法定公积金,应分配股利留存,以及股东新缴纳的股款,均可记入每股份中,从而使其票面价值增加。


  2、增加出资


  有限公司如果需要增加资本,可以按照原有股东的出资比例增加出资,也可以邀请原有股东以外的其他人出资。如果是原有股东认购出资,可以另外缴纳股款,也可以将资本公积金或者应分配股利留存转换为出资。


  3、发行新股


  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股份可以采取发行新股的方式。发行新股是指公司为了扩大资本需求而发行新的股份。发行新股份既可以向社会公众募集,也可以由原有股东认购。通常情况下,公司原有股东享有优先认购权。


  4、债转股


  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股份数额还可以采取将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公司股份的方式。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可以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债券,如果将该种债券转换成为公司股份,则该负债消灭,公司股本增加。


  三、企业注册资本增资需要多久才能到位


  现在,公司注册资本已经实行认缴制制度。原来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2014年2月18日取消有限公司最低资本3万元限制,就是可以小于3万元。理论上,可以成立1元注册资本的公司。


  如果要增加注册资本的话,15个工作日左右就好,如果用实物或无形资产增资时间相对比较长大概2个月。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最新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规定的相关资料。由于注册公司的类型不同,新公司法对于增加注册资本的规定也根据公司类型而有所不同。另外,在增加注册资本之后是需要办理变更登记的。如果还有疑问,欢迎咨询的在线律师。





公司增资扩股注意事项

  公司增资扩股注意事项包括以货币出资需要注意的、以实物出资需要注意的以及注意投资人若为法人,其对外投资总额不得超过公司章程规定的净资产投资比例。下面由在本文整理介绍相关内容。


  货币资金出资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开立银行临时账户投入资本金时须在银行单据;用途款项来源摘要备注;一栏中注明;投资款;;


  2、各股东按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分别投入资金,分别提供银行出具的进账单原件


  以实物出资应注意以下几点:


  1、用于投资的实物为投资人所有,且未做担保或抵押;


  2、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对其拥有所有权;


  3、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拥有土地使用权;


  4、注册资本中以无形资产作价出资的,其所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的实物出资金额不得高于注册资本的70%。


  5、以实物或无形资产出资的须经评估,并提供评估报告;


  6、公司章程应当就上述出资的转移事宜做出规定,并于投资后及时有关规定办理转移过户手续,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投资人若为法人,其对外投资总额不得超过公司章程规定的净资产投资比例。


  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转增比例不宜过高。


  1、转增比例过高,会影响公司账面上的业绩,对公司长远发展不利;


  2、由于转增的未分配利润应当扣除截至转增时点的应提未提折旧和应纳未纳税收,如果转增比例过高,会涉及到较大数额的折旧及纳税调整,倘若验资时无法通过,则需重新调整增资扩股方案,这不仅影响增资扩股的进程,也会影响公司的信誉,对公司的发展不利。


  以上市为目的进行增资扩股的注意问题。


  相关规定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九条;发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但经国务院批准的除外。有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和第十二条;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因此,以上市为目的进行增资扩股的,在一定时期内,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实际控制人不能发生变更,主营业务不能发生重大变化。